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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以股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021-03-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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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而我们拥有的都是土地的使用权,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些没有土地的人也会采取其他方式来获得土地使用权。那么什么是以股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以股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通过股权并购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是不可或缺的。

  房地产项目公司(简称“项目公司”)是指专为开发特定的房地产项目而成立的房地产公司。通常情况下,其拥有待开发或正在开发的项目。部分或全部收购项目公司股权的动机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以公司股权并购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即是投资方收购项目公司的全部或多数股权,从而控制项目公司,间接获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方式

  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

什么是以股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怎么划拨

  划拨地是指国家对某些主要涉及国防、公益等用地单位给予土地的一种方式,它与出让地主要区别在于是否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地转为出让地,必须经有审批权的机关批准。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但要依法报批并按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依法处理。

  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算

  1、 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 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什么是以股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以股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指的就是通过股权并购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是不可或缺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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