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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2020-12-20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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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产属于财产的一部分,它不可能归属于一个人一生,一套房子可能会辗转多人之手。若是因为需要贷款将房产进行抵押的,就需要办理抵押手续。那么二次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何办理?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二次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首先,所谓房屋二次抵押是指房产在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再次申请贷款的行为,这也是银行全新的加按揭贷款服务。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时,银行会根据业主已经偿还的本金和利息,重新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减去贷款余额后的价值作为抵押,向银行再次申请贷款。

  1、通过银行办理。

  首先需要向贷款银行提交二次抵押贷款申请,银行同意后才能办理二次抵押手续,申请通过后,你需要提交贷款所需的资料给银行,银行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后会将结果告诉你。审核通过后,你需要与银行签订二次抵押贷款的合同,并且办理贷款合同公证的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就会在指定日期将贷款发放给你。

  2、通过民间贷款机构办理。

  银行同意后,贷款机构会对你的个人信息进行了解,看看你是否符合二次抵押贷款的条件,并了解房屋的基本信息。贷款机构会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查看房屋的位置、配套、环境和面积等因素,看看房屋是否具有二次抵押的价值。考察完毕,贷款机构会和你商议房产的二次抵押方案,具体确定房产二次抵押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服务费等。

二次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二、房产二次抵押登记能办理吗

  二次抵押贷款是指将已做抵押的抵押物再次抵押,从特定放款人处获得贷款。二次抵押贷款的特点是不用还清以前的贷款,直接再次抵押再次获得贷款,节省了时间和垫资成本等很多中间环节。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担保的债权不得大于房屋的实际价值。

  法律规定:

  《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三、办理房产二次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产二次抵押需要一下材料:

  1、房屋产权证。

  2、房产抵押合同和他项权利登记表。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房产抵押合同需进行公证。

  3、房屋产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4、房屋产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和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5、一次抵押的合同以及借款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二次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在房产登记之前一定要了解相关手续,准备好相应的材料,这样才能在办理的时候节约大量的时间。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提供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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