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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税费新政策

2021-06-0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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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税收制度对于任何国家而言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制度,这关系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也是因为这样,所以我国在很多地方都规定了要收受税费的法律法规。那么成都二手房税费新政策?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成都二手房税费新政策

  (一)营业税(2011年营业税已经改为了增值税)(买方支付)

  增值税的税率为5.6%,决定“增值税”多少有两个关键条件:“是否满两年”,以及“是否为普通住宅”。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5.6%征收增值税;

  其中,增值税的税率,为“网签价”的5.6%。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仅针对住宅,对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是否满2年都按差额征收增值税。

  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

  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

  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三)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

  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五)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zhong)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zhong)心代征。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zeng)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zeng)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zeng)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六)登记费

  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八)佣金/中介费

  成交价*(1-3)%。不同经纪公司收费有所差异,买卖双方同经纪公司具体协商。

  (九)贴花:5元/套

  如果购房时需要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十)评估费

  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十一)抵押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十二)委托公证费

  如果购房需要办理公证,那么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300元/二本公证书,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如果需要赎楼,还会产生如下费用:

  (十三)赎楼担保费

  费用计算——业主欠款×1%。期限为3个月,低收费2000元。

  (十四)赎楼罚息

  不同银行的收取方式不一样,一般按欠款金额的0.5%收取

  (十五)赎楼短期借款利息

  一般1个月赎楼短期借款利息≈欠款金额×1

  (十六)买卖合同公证费

  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标准:

  过户价×0.003%(过户价<50万)

  过户价×0.0025+250(50万<过户价≤500万)

  过户价×0.002+2750(500万<过户价≤1000万)

  (十七)抵押合同公证费

  买方涉外并需要贷款时,由公证处向涉外方收取的服务费。

成都二手房税费新政策

  二、商业用房房产税征收流程

  (一)根据细则,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

  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资料。

  (二)购房人提交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送主管税务机关。

  1、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2、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

  (三)此外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卖家需支付的税费有哪些

  1、卖家出售的时候,商铺不论年限,都要交纳以下几种税费: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2、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

  3、土地税:可提供上手购房的,土地税=[转让收入-上手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不能提供上手购房的,土地税=(转让收入-转让收入×90%)×30%。

  4、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为(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7.5%×20%。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相当于个人净收入。

  5、营业税及附加税:可提供上手购房的,为(转让收入-上手价)×5.5%。不能提供上手的,为转让收入×5.5%;税费为差额的5.56%。

  6、土地出让金:商业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5%计收;商业路线价区段路的商业临街宗地,加收路线价的10%;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0%计收。

  7、土地出让金契税: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让金价款的3%征收。

  以上就是成都二手房税费新政策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法律虽规定房产过户税费的纳税义务人为出卖方,但并不禁止当事人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行约定相关税费的承担主体。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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