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料: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委托代理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
3、网上签订的《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
4、买卖双方在约定托管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
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办理程序:
买方为一次性付款买房,资金托管业务的办事程序
1、买卖双方通过“济南市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签订《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
2、买卖双方与托管机构签订《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3、买方按约定将房款一次性存入托管机构在托管银行开立的“存量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由托管银行出具《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收款凭证》。
4、买方凭《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收款凭证》等资料到托管机构换开《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证明》,并持此证明及其他所需资料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产权登记完成,买方到房管部门领取房产证,托管机构将托管资金转入卖方账户;如登记机关予以退件,托管机构为买方办理退款手续。
军队、涉外房屋变更登记程序
买方为贷款买房,资金托管业务的办事程序
1、买卖双方通过“济南市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签订《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
2、买卖双方与托管机构签订《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3、买方按约定将首付款存入托管机构在托管银行开立的“存量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由托管银行出具首付款部分的《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收款凭证》。
4、买方持贷款银行所需其他贷款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5、银行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存入托管银行“存量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后,托管银行出具贷款部分的《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收款凭证》。
6、买方凭《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收款凭证》等资料到托管机构换开《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证明》,并持此证明及其他所需资料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产权登记完成,买方到房管部门领取房产证,托管机构将托管资金转入卖方账户;如登记机关予以退件,托管机构为买方办理退款手续。
收费情况: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是市房管局推出的一项惠民措施,旨在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房管局指定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作为资金托管机构,无偿为交易双方提供此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承诺期限:
产权登记完成,托管机构2个工作日完成转款手续。
咨询电话:
0531-8207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