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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签订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

2017-08-2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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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新房成交量趋于平缓的近期,2015年二手房交易市场成交量超过新房成交量,这也说明了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火爆程度。但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扩大,其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很多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合同漏洞谋取个人利益。除了二手房买卖合同,还有居间合同的内容需要注意,因此,小编总结了几点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签署的注意事项。

  1、审核对方身份及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的时候应尽量弄清楚对方的身份,保留身份证复印件等,并且审查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

  2、签约时应仔细看合同条款。

  合同签订必须摆正心态,不能马虎,因为一旦在合同上签了字就要受合同约束,违反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双方在签约时应当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应该要求中介公司解释清楚,并记载在合同中。

  只有确定自身能够履行的条款方能签署。而对于自己难以履行的条款要注意违约规定,看自己能否承受再决定是否签署。另外,合同是一式多份,要看清三份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3、不要留空,若有附加需在附加处盖章。

  居间合同一般都是由中介公司提供,其中有许多条款是要求签署方在签约时填充或选择,针对这一特点,双方在签约时一定要对这类需填充或选择的条款逐一进行确定,尽量不要留有空白条款,以防止日后被他人违规利用;若有附加条款需要双方在附加条款上盖章。

  4、签约时不要只签后一页。

  现在的合同很多都不止一页,作为签约一方在签约时应该在每一页上都签字,以防止未签字的合同被“偷梁换柱”。如果合同有修改的地方,签约方应该共同在修改处签字以表示确认。

  5、签约后应拿合同原件。

  签约后作为合同一方,当然有权保有一份合同原件,并且协议上往往都是这样规定的。但实务中有些中介公司在当事人提出该项原本合理且合法的要求时,往往会以另一方或中介公司未签章为由不给当事人合同原件。在此情况下,签约人至少应要求中介公司提供一份复印件,并要求中介公司在复印件上签章或中介经办人员签字,同时应与中介公司确定其何时提供合同原件。

  小编不得不再声明一下,在签署二手房居间协议的过程中不要忽视以上细节问题,遇到疑问可以向律师进行咨询,签约关把好了,才能避免一些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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