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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发包

2016-06-29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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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1、建筑工程发包的方式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2、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要注意什么问题?

  (1)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2)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3)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4)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5)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3、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相关知识:《建筑法》第24条,《合同法》第272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条都明确规定禁止肢解发包。

  其中《条例》第55条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1%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4、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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