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各层密度(压实度)试验。
2、回填土压实度。
3、混凝土强度。
4、预应力张拉。
5、桩基质量要求齐全(含动载试验,无破损试验)。
6、沥青混凝土含油量试验。
1、水泥、钢材、砂、石、砖、石灰、石灰土中的土、沥青等原材料试验资料。
2、计量设备校核资料。
3、各种预制件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
4、主要外购件合格证。
1、污水管道闭水试验,污水厂水满池试验。
2、道路弯沉试验。
3、桥梁静、动载试验等。
4、热力管道压力试验。
凡下道工序覆盖部分的重要项目都需要隐验手续。
分项、分部、单位(群体)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报告、处理、结案及时,有市政质监站认可。
有质量目标、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文明施工安全、节约及专项方案设计,审批完备,设计交底、施工交底齐备,配比通知单、施工记录。
洽商、纪要、变更齐全,有编号,手续完备,竣工图清晰完整,与实际相符。
控制点、基准线、水准点、复核记录,有放必复。
对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草案进行评审,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善和对其正确理解,正式合同签订前及执行期间对合同进行评审。
对本工程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施工联系单等从发出到回收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使其处于受控状态。
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的名单,并定期对其进行评审,采购产品时制订完整的计划、签订周详的合同并用相应的规范、标准等严格进行验证。
将建设单位提供的物资列入采购计划,按规定对其进行验证、检验、储存和保管,出现问题时加以记录和处理。
对原材料、施工过程及竣工工程进行有效标识,使产品具有可识别性和可追溯性。
对施工工序各个环节的控制,保证其质量满足要求,对特殊工序由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并进行连续的监控。
严格按规定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按规定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购置、管理、使用、保养和定期检定、校准等进行严格控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并且精度能满足使用要求。
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操作标识和控制,确保只有通过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产品才能使用和安装。标识的方式有记录和实物标识。
对原材料、半成品及工序中不合格品的及时标识、隔离、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不得被使用、安装或隐蔽。
对施工中比较严重的不合格或反复发生的不合格进行调查和分析,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定期总结,分析其发生趋势和可能性,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把不合格减少至零。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建筑工程质保资料有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测量复核记录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建筑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