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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承包合同违约金上限

2021-12-03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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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看见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基础设施建设愈发完善,逐渐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其实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是离不开建筑施工合同的,而且在合同中必然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建设施工承包合同违约金上限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违约金的上限

  1、《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3、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建设施工承包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分包方。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

  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

  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

  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

  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

  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

  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

  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

  第九条 工程期限(3COME文档频道)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_月_

  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

  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工程,自__年__月__日开工于__年__月

  __日开工于__年__月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______。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______。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

  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

  总承包方收执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

  _份。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总承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

  分包方:

  三、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

  1.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2.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3.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4.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

  5.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建设施工承包合同违约金上限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并且,因为在实践中有许多开发商违约、资金链断裂后逃跑等事情发生,约定违约金条款至关重要。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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