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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退还条件

2021-06-01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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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质量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筑工程完工并且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质量保证金的退还也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质量保证金退还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有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关于质量保证金退还条件的相关内容。

  一、质量保证金退还条件

  具体是当合同约定质保期限到后,无质量问题争议后,向建设方(收质保金单位)提交退还质保金的函就可以了。同时还要附工程回访单,有物业或住户的签字才行。

质量保证金退还条件

  二、工程质保金退还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

  (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1、由物管科派人到小区,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内悬挂横幅。

  2、在个单元门口张贴通知。

  (三)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四)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

  三、 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与手续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质量保证金退还条件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质量保证金退还条件是由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质保期限到达后,并且双方无质量争议的问题,一方向建设方提交退还质保金的函就可以了。若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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