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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由谁交

2019-09-29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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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关于工程保险我们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应该是比较清楚的,因为针对这些问题,如果不进行相关的了解的话,将会使工程的风险系数更加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应该更注重这方面的知识,那么,建筑工程保险由谁交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建筑工程保险由谁交

  施工单位必须给建筑工人缴纳工伤保险

  今后,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未提交者,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昨日,人力社保部会同住建部等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或按用人单位参保或按项目参保。

  二、保险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对于工伤保险费的计缴方式,意见明确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特点,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同时,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建筑工程保险由谁交

  三、工伤保险待遇可一次性支付

  意见还指出,对认定为工伤的建筑业职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偿还;不偿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追偿。

  综上所述,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目前法律规定当中工程保险由谁购买的相关资料,关于工程保险问题,特别是工程的负责人一定要对这些问题加以注重,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保险由谁交”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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