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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多久?

2021-09-1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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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看来大部分的工程与我们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那么建筑的质量就尤其重要,因此要选一个有保障的建筑方更是重中之重的事情。如果发生意外,那么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多久呢?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多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多久?

  购买了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的期限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且在书面保险合同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保险金额;

  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8、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多久?

  二、项目开工前,哪些施工准备必须要做到位?

  土方工程是建筑工程施工中主要工种工程之一,包括一切土 (石) 方的挖掘、填筑、运输以及排水、降水等内容。

  土方工程具有工程量大,施工条件复杂,受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影响较大。因此,在组织土方工程施工前,应作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

  1、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当地实测地形图 (包括测量成果)、原有地下管线或构筑物竣工图、土石方施工图以及工程地质、气象等技术资料,以便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并应提供平面控制点和水准点,作为施工测量和工程验收的依据。

  2、障碍物清理

  对施工区域内的所有障碍物,如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沟渠、通讯、电力设备、地上和地下管道、坟墓、树木等,均应施工前进行拆除或妥善处理。

  3、地表土层清理

  凡是施工区域内,影响工程质量的软弱土层、腐殖土、大卵石、草皮、垃圾等应进行处理。

  4、设置排水设施

  在施工区域内应设置临时性或永久性排水设施。山坡地区在较高处 (离边坡上沿5 ~6m) 设置截水沟,以阻止地面雨水流入挖填区域内。

  5、测量定位放线

  根据规划部门测放的建筑界线、街道控制点和水准点进行土方工程施工测量及定位放线之后,方可进行土方施工。

  6、修筑临时道路

  施工场地内机械行走的道路开工前要修筑好,并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施工。

  7、了解现场的水文地质情况

  对于山区施工,应事先了解当地地层岩石性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形、地貌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产生滑坡时,应采取措施。在陡峻山坡脚下施工,应事先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如有危岩、孤石、崩塌体、古滑坡体等不稳定迹象时,应作妥善处理。

  8、其他准备工作

  做好现场供水、供电、搭设临时生产和生活用的设施以及施工机具、材料进场等准备工作。

  三、建筑工程分包合法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分包出去的只能是非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

  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4、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工程再次进行分包。

  6、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多久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购买了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的期限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且在书面保险合同中载明。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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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住院费用多久赔付
  住院医疗保险一般不负责哪些费用,  住院医疗保险是在保单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住院时,对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所支付的治疗费、药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理疗费、敷料费、检查检验费等,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一般不负责以下费用:  (1)战争、军事行动、暴力、核辐射所致的住院医疗费用;  (2)分娩、堕胎、流产、家庭病床、住院疗养所支付的费用;  (3)打架斗殴、违法、故意行为所致的医疗费用;  (4)因投保前遗留的生理缺陷或疾病致残所致和投保时隐瞒的疾病所致支付的医疗费用;  (5)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支付的药品费;  (6)住院支付的床位费、伙食费、陪护费、赔偿费、取暖费、挂号费、救护车费、担架费、安装假肢费及住院造成的误工费;  (7)健康观察期内,疾病住院所支付的费用;  (8)在非公立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  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多次住院,其给付的保险金额可累计计算,达到保险金额的全数时保险责任就终止。跨保险年度住院且按时续保的被保险人,其住院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时间,分别由原保险单或新保险单负责。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医疗保险是什么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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