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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约定不一致怎么办

2019-12-12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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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有分包合同一般就会伴随着总分包合同,那么当分包合同和总分包合同不一致的话该怎么办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约定不一致怎么办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约定不一致怎么办

  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必须签订工程建设项目承包(施工)合同。总承包企业将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承包合同为准。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参照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及管理,按照建设部第15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约定不一致怎么办

  二、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的关系

  1、总包合同指约定一家承包商组织实施某项工程或某阶段工程的全部任务,对主承担全部责任,履行承包商所拥有的全部权利的合同。

  2、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从法律关系上分析,分包有两种情况:

  分别承包,即各承包人均独立地与发包人建立合同关系,各承包人之间并不发生法律关系。

  联合承包,即承包人相互联合为一体,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然后各个承包人再签定数个分包合同,将项目建设中的各个单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承包人。

  相关法律规定:

  《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约定不一致怎么办的相关法律规定。分包合同和总分包合同约定不一致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所以大家在遇到分包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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