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建筑施工、拆除、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问题的单位,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将受到最高5万元的处罚。记者5月28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沈阳市环保、城建、执法等多部门将联手对城市扬尘现象进行整治。
据介绍,随着城市各类建筑工地不断增多,道路扬尘已经成为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沈阳市生态市创建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实施〈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降低城市大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
《通知》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拆除作业及市政施工作业扬尘控制、加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防治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密闭、覆盖、洒水等工作。有关部门在把好审批关的同时,在降水较少或风速较大的天气应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
《通知》规定,对未采取防尘措施,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或从事其他生产扬尘活动,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责令其整改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单位,责令其整改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以及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等行为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记者金晓玲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