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人为何要设立综合部或公务部专门接受函件和发函?
(1)便于集中管理,集中处理,防止函件丢失或发函矛盾;
(2)利于证据的收集及保存;
(3)利于统一决策,重要函件必须有法律人士把关审查后发出。
2、施工企业如何使用项目章,来控制项目风险?
(1)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合同的变更必须加盖公司印章,而不能是项目部的印章;
(2)项目部印章应在公司留存印鉴,印章上刻制“无签约权”;
(3)与主要材料建筑商进行定期对帐;
(4)公司就项目的对外直接付款,要求项目承包人签字确认;
(5)与发包人约定,工程款必须进入公司指定账户。
3、如何摆脱“表见代理现象”,控制采购合同风险?
(1)慎选项目经理;
(2)管好项目印章;
(3)对项目经理的权限作出限定,并明确可能告知第三方;
(4)建立风险抵押承包制度。
4、如何控制项目章以及采购风险?
(1)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项目章数量,严禁私刻项目印章;
(2)项目章上印文,最好有限权范围,譬如仅对某某数额以下合同、签证有效;
(3)采购合同应约定,所有涉及材料的数量、价格、质量等往来签证、函件、收货单等必须加盖项目章、材料员和保管员共同签字生效;
(4)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加盖施工单位的公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