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户提供的资料
1《邯郸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
2、详细技术要求,内容包括: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详细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功能与作用的详细描述及预算金额等。
3、如属工程类采购,还需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造价部门编制的预算书。
4、资金落实证明。
5、需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书面证明。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
3、《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19号令);
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20号令);
5、《邯郸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三、办事时限
10个工作日以内,
四、办事程序
1、用户提交《邯郸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详细技术要求、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造价部门编制的预算书及资金落实证明。报邯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
2、采购中心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并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3采购中心在“邯郸政府采购网”上公示预中标结果3-7个工作日;
4、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采购中心签发“单一来源中标通知书”;
5、用户与中标供应商签定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中心鉴证;
6、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7、用户与中标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8、采购中心监督合同的履行;
9、由用户或采购中心组织合同验收;
10、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结算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