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XXX单位: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与贵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 合同总价为 元整。
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即 元整,质保期为 ,于 年 月 日验收合格。按合同规定,该项目质保期至 年 月 日已满,现申请支付。
施工单位:
申请日期:
这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按合同约定方式与数额)。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时间的相关规定。就通常情况而言,建设工程建设开始动工前,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发包方都会要求承包方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建设完毕后承包方会申请发包方返还保证金,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十四天内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