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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保金比例降低到了多少

2021-07-0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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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工程质保金是可以在工程有缺陷的时候进行修复的,就是用的这个钱,要是已经过了这个期限的,那么久会返还工程质保金。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工程质保金比例降低到了多少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工程质保金比例降低到了多少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于保证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一般为12)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通常按照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计取,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预留。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发包人向承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在最新的政策中,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以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的负担。

工程质保金比例降低到了多少

二、工程质保金的扣留方式是什么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主要有两种:

1、逐次扣留,即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逐次扣留;

2、一次性扣留,即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在合同双方未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原则上则适用第一种方式,即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这也是实践中发包人最经常采用的质保金扣留方式。但是,如果实践中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这一常规性的质保金扣留方式,将与《办法》中关于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保金的规定发生冲突。从合法性考虑,今后发包人应尽量采用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保金的方式,或采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求承包人提交质量保函的方式。

三、工程质保金的功能

项目工程保修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

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由建设单位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

在现实生活中,工程质保金的作用还是很大的,在工程的一个缺陷期就可以用这个钱进行修复了,然后过了这个期限后,会把剩余的钱还给你,工程质保金比已经降到了百分之3了。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工程质保金比例降低到了多少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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