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房产证条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办理房产证还要以下证件、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划拨土地未登记的,可提交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划拨用地的文件。
4、单体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房屋,应当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5、房产测绘成果备案表原件;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原件。
6、商品住宅,提交公共维修资金交清证明原件。
7、区(县)公安分局出具的门楼牌编号证明。
8、有偿使用土地的,提交地价款交纳证明;房屋登记面积大于交纳地价款面积的,还应当提交该超过部分房屋在未交清地价款前不转让、不抵押的书面承诺原件。
房屋登记面积大于交纳地价款面积的,登记部门应当对超出部分办理限制登记。
1、它是政府部门为完善城乡交通基础建设、用地规划和城乡消防逃生进出安全,结合公民的生产生活生存、商业居住生活等长期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应合理地设置建设用地,指导公民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个人生产生活居住等需要,到所在辖区居委会,申请填写《拟建项目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后,经过消防、规划等部门受理审结同意,对社会基础建设、自然生态均无影响,可在规划区内或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建设,依法核发的法律凭证、准建手续。
2、同时也是法律赋予普通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拟建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或征用、划拨土地前,是城乡交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拟建项目的申请位置和范围与城乡规划相符的法定凭证,是拟建单位使用建设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责任人或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
《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
《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规划的是大的方向的要点,比如地皮的用途,厂房还是住宅,绿化多少等。拿到此证之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证,才可以让设计院画图纸。
《工程规划许可证》要在图纸设计完之后,报送规划局审批,才能领取。是针对工程提出的更加具体的事项,比如层高,面积,主体结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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