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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乱搭乱建规定有哪些

2021-03-26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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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在每个小区都会设有物业来对小区进行管理,但是很多小区仍然存在乱搭乱建的现象,这种现象是需要及时进行处理的,才能够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那么关于小区乱搭乱建规定有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关于小区乱搭乱建规定有哪些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关于小区乱搭乱建规定有哪些 

  二、小区内乱搭乱建能起诉物业吗

  1、如果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中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完全有权利请求违章搭建、改建的业主拆迁其违章搭建物。

  2、物业公司基于业主委会授权,也可以要求业主拆除违章搭建。物业公司的职责本身是基于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行使物业管理权,如果业主拒绝拆除违章搭建,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

  3、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愿提起民事诉讼的小业主,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自主救济。

  (1)向行政部门反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因此,业主对于违章搭建、改建等行为可以依法向行政部门反映,由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2)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劝阻、制止,必要时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提起民事诉讼。

  三、小区乱搭乱建归谁管

  物业在小区内乱搭乱建,可以找当地住建部门来解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小区乱搭乱建规定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小区乱搭乱建的规定有很多,也有专门物业管理条例来进行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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