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的主体信息
作为买卖合同的双方,首先要注意的是对方作为签约主体的真实性:
2、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审查
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首先需要通过审查其身份证,其次需要判断是否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间歇性精神病)。
3、当事人的财产处分权限
房屋是个人所有还是共有。特别是共有的状况买方需要尽到合理的审查注意义务,卖方要出售共有房屋必须取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鉴于口头无法予以证明。
4、标的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就是房屋本身,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需要列明房屋具体的情况,包括:
(1)房屋的外在情况
(2)房屋的法律权属
5、价款支付
6、房屋质量的瑕疵担保与维修责任
房屋若出现漏水、裂缝,由谁承担维修责任,开发商需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7、合同的依据
8、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是专属管辖,可以约定管辖。所谓的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9、合同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解除条件的设置是什么,触发了解除条件是否就当然解除,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满足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也不是当然解除,需要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向对方送达合同解除的文书,告知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定要约定具体、明确,同时要注意合同解除的期限,若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解除,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需要注意的是,解除权系形成权,因此解除权行使的期间为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不同,除斥期间不能中断、中止。
1、审查标的物的具体信息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为货物,在合同审查时,需要写清确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产地等信息。这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关于产地的问题,现实中存在同一生产厂家不同产地货物质量相差问题,也存在同一名称的货物是国外进口还是国内加工的问题,所以针对于货物的产地需要明确,这一点在实践审查过程中容易被忽略。
2、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
标的物的质量标准需要具体、明确,需注明采用的是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同时如果标的物为成套的货物,需要注明每件货物的具体技术标准,建议可以将涉及到本合同标的的所有技术标准,作为合同附件,避免日后双方发生纠纷时因为货物技术标准问题相互扯皮。
3、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
买卖合同中经常会出现由于对包装要求的约定不明确而导致货物出现损坏时,买卖双方均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形,所以在合同签订前,对于易碎或者需要特殊方式存储的物品应明确其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
买卖合同中关于货款的具体数额应分别用大小写注明,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要明确该价格是否含税,随着“营改增”的正式实施,对于货款中的税款由哪一方缴纳也变得尤其重要。
一般在实践中,我们都会在货款支付这一部分明确双方的银行帐户、开户信息以及本合同项下货款的支付方式,此做法一方面可以方便货款的支付,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日后发生法律风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审查要点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审查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信息以及合同解除等要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