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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合同是否必须进行抵押登记

2021-03-07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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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手头紧张急需用钱的,是可以到银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贷款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银行等机构是不会平白无故就给你贷款的,需要一定财产进行抵押担保才行的。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房屋抵押合同是否必须进行抵押登记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房屋抵押合同是否必须进行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需要登记才可以生效。合同成立,对当事人之间没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成立就意味着合同生效,但对当事人之间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有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则只能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合同生效的前提是进行登记,没有登记则表明合同还未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是强制性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谓强制性,是指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行为,不管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愿意,客观上都必须执行的行为,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借款抵押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当事人签订的以房屋为抵押物的借款合同就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凡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当然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四十二条规定的抵押财产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陈某与刘某签订的以房屋为抵押物的借款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登记,未经登记,只能说明抵押合同成立,但合同并未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该条是对借款合同的担保提出了强制性的要求。

 房屋抵押合同是否必须进行抵押登记 

  二、签订质押合同要注意什么

  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

  2、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并且只有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才有对抗第三人(抵押合同以外的人)的效力。

  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设立抵押,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自登记时设立。”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房屋抵押合同是需要登记之后才能生效的,不然的就无法完成抵押贷款的,到时候贷款资金也无法及时下来。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房屋抵押合同是否必须进行抵押登记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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