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维权方式如下:
1、与开发商协商
当购房者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应该第一时间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
(1)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规定,若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不能交付,或者房屋交付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直接请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若房屋质量问题导致购房者无法正常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购房者也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2)请求修复房屋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其中,保修期一般从交付之日起计算。房屋漏水保修期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若出卖人(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向有关机构或部门投诉
如果开发商拒绝与购房者协商,或者双方协商不一致仍无法解决质量问题,购房者可自行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3、申请仲裁
购房者可与开发商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4、向法院起诉
购房者也可以通过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5、维权的注意事项
(1)收集证据
当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时,购房者可立即对房屋进行拍照、录像,作为证据。购房者可找有建筑安全鉴定资格的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该鉴定书可作为证据。此外,房屋买卖合同、收据等也是证据。
(2)及时维权
房屋有保修期,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房屋质量问题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之日起计算。
综上,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购房者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起诉四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小编提醒购房者注意收集证明房屋质量不过关的相关证据和维权的时效。
若遇到房屋质量纠纷,可在找法网向相关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