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前要问清楚各项收费项目
除了楼价外,到底业主们还需要交哪些费用,其中又有多少项费用是广州市房管局明文规定要收取的,另外有哪些费用是属于“灰色地带”的收费呢?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交易中心的有关负责人。
房管局规定只收三项费用
该负责人表示,他所知道的房管局规定要缴纳的费用中,只包含了3项:契税、印花税和交易管理费用(即住房转让手续费,由发展商交纳)。不过,他也认为很无奈的是,那些非房管局所规定的收费项目是现实存在的一个“灰色地带”。有些费用的收取是否合理还要由物价部门来认定。
在交易过程中,收取一些服务费用,比如中介服务费,应该是可以接受的。但一些开发商和中介公司却利用了“灰色地带”的存在而任意增加收费项目,或者任意提高收费标准。对于其他不明不白的费用,该负责人建议业主们可以到物价局了解费用收取的合理性,并可以对收费的不合理性进行投诉。
该负责人还表示,从1999年到目前,房管局对于费用的收取,也经历过一些政策的调整。其中主要涉及到的是契税方面。
该收多少对照政策执行
——根据财农【1999】804号文件,在1999年8月1日后(含8月1日)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契税按照1.5%进行征收。
———根据计价格【2002】121号文件的精神,一手房买卖是需要缴纳住房转让手续费的,新建商品住房收费标准为3元/m2。不过,该负责人解释道,“这笔费用是由开发商承担的。”
———穗财农【2003】2446号文件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越秀、东山、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芳村区范围内缴纳商品房契税的纳税人,在办理《房产证》前按规定税率缴纳的契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有地产专家认为,从目前各个楼盘项目不一的收费情况可以发现,除了政府有关部门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外,政府并没有对其他项目作明文规定不能收取,也缺乏相应的监管方式和手段。也就是说,关于买楼具体要交多少费用、具体收取的比例、哪些项目是属于违法收取的,目前依然存在相当大片的“灰色地带”,老百姓根本无从查证。因此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和整治力度,切实保障广大购房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