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2018-12-19 18: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建筑工程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且需要团队精神是强的工程,因此我国的建筑工程承包资质进行了四个等级上的划分,每一个等级都对应着不同的条件与承包范围。那么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接下来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要求是:

  企业资产:净资产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5 年承担过下列4 类中的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 项或地上18-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 项;

  (2)高度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 项或高度80-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 项;

  (3)建筑面积3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 项或建筑面积2 万-3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 项。

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二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要求是: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5 年承担过下列4 类中的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 项或地上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 项;

  (2)高度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 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 项;

  (3)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 项或建筑面积0.6 万-1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 项。

  三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要求是: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二、工程承包资质应该如何认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九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纠纷的预防

  (一)做到合法分包,规范操作

  首先,项目部负责人在授权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企业劳务作业的资质等情况,以免签订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产生不必要的劳务分包纠纷。

  其次,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在订立劳务分包合同时,必须完备合同条款,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应采用200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再次,要建立劳务分包合格名单。定期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同时要加强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作为工程承包方,在合同生效后,应主动履行合同中承诺的义务,为劳务分包单位创造施工条件。同时,作为工程责任主体,应依据合同,强调劳务分包单位在施工中的连带责任,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履行合同。

  (二)做到劳务分包用工合法、规范

  为了避免劳动合同纠纷发生,职工劳务作业队招用农民工必须规范操作,应当按照规定先报批后使用,严禁擅自招用农民工。今后使用农民工可采用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劳务公司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二是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现有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上述劳动合同类型,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应采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禁止使用自然人(包工头)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

  “包工头”私拉滥招、非法用工、违法劳务分包、拖欠民工工资等行为,是发生劳务分包纠纷的根源。因此,禁止使用“包工头”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是杜绝劳务分包纠纷的根本,也是大势所趋。建设部早已在2005年出台文件,将在3年内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逐步取消建筑劳务领域的“包工头”,清退无资质的劳务队伍。同时,对一些施工能力强,信誉良好的队伍鼓励他们进行工商注册,获取资质证书,与他们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因此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以及工程承包资质应该如何认定,还介绍了关于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纠纷的预防的相关知识等相关信息。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找法网。

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368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团,我在建筑工程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