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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鉴定资质如何办理

2021-05-3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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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步入21世纪以后,我国经济的发展明显加快,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法律也逐渐完善。大家肯定都知道,一项建筑工程的质量是相当重要的,很多建筑工程会因为质量的问题从而导致一些事故的发生,所以,对于工程质量鉴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工程鉴定资质如何办理?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申请鉴定资质的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成立司法鉴定机构要去当地省司法厅网站下载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书,填报后送省司法厅报批资质。

  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需要具备10个条件:

  1、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鉴定机构负责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处分;

  2、司法鉴定机构的负责人应当由执业司法鉴定人担任;

  3、有规范的鉴定机构名称,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在五项以下(含五项)的,称“司法鉴定所”;六项以上的,称为“司法鉴定中心”。

  4、有司法鉴定机构(具独立法人资格的提交)章程;

  5、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6、有50万至100万元以上的人民币资金数额的证明;

  7、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

  8、有100平方米以上适合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执业场所;

  9、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未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应提交认证认可计划);

  10、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专职司法鉴定人,鉴定机构有6名以上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应有3名以上本省户籍鉴定人),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人。

工程鉴定资质如何办理

  二、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如何办理

  1、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涉及诉讼活动的建筑工程质量、材料和安全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定与判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2、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不仅为法院审判相关工程质量纠纷类案件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持,同时也担当了面向社会服务的鉴定责任。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轻则引发纠纷和矛盾,重则会影响人身安全,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3、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

  4、目前的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以现状为准去评判工程质量,而工程质量有部分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也就是说现状评判不合格不能代表当时施工时不合格,因此有时无法去推断工程施工时的质量情况。权宜之计是,根据保修期进行判定,即若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的出现了工程质量问题,就可以按照工程质量施工验收标准进行判定,而不用考虑时间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5、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与施工质量验收不同。施工质量验收属于过程检验,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检验批的抽样验收,最后对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质量做出整体评定结论;而司法鉴定属于现状检验,无法对施工过程进行鉴定。受检验批抽样比例和检测手段的限制,相当多的检验项目事后无法进行复查。因此鉴定时,应让委托方明确鉴定事项,针对检测手段不能达到的检测项目事先告知委托方。

  三、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怎么处理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鉴定资质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来,建筑工程的司法鉴定,这是代表着我国司法对于建筑行业的管理以及监督。如果对于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问题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及时咨询律师或者寻找相关法律部门解决。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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