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步骤:
1、招标人
2、确定招标方式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至下一步发放预审文件不少于四个工作日)。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投标网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至第10步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最短不得低于二十日)
7、踏勘现场
8、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七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答疑形式向所有投标人进行解答)
9、编制投标文件
10、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
(编制投标文件至送达投标文件此时间段由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11、开标
12、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
(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
(评委会完成评标后十五 日内,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13、确定中标人
(七日内发中标通知书)
14、中标结果公示
15、发出中标通知书
(至下一步订立合同应不超过三十日)
16、签署合同
(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
17、招标工作书面备案(书面报告应在确定中标人后十五日内完成)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了招标投标应该坚持的原则和目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的设置也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招标过程中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合理的招标程序,实现招标过程的透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