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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监理证有用吗

2021-06-1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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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是需要办理一些手续和证件的,这样在施工的时候的时候才不会出现问题,因此我们是从事这一行业的话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建筑监理证有用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建筑监理证有用吗

  作为监理工程师的配合人员和被授权人员,可以在施工现场承担一定的业务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同时在旁站监理环节执行监理工程师授权的任务,代行一定的职责。但是没有签字权。该岗位一直以来由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组织培训并颁发相关证书。

  必须指出,监理单位提供给建设单位的是一种高智力服务。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运用自己的技术和智慧,通过有效的方法、手段及措施,实现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以达到合同预定的目标。对管理人员的数量,应有一个基本要求,但这一要求应是合理的。合理的具体体现就是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就是说每项工作都有人在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人海战术,人盯人的工作方法,与监理工作的本意是不符的。

  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干出来的,不是“监”或“检”出来的,这是一个基本的认识。监理人员的作用就是通过自己的工作,约束纠正施工单位的不良作法,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合理方法进行工程施工。如果一个施工单位根本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及手段,要取得良好的施工效果,再高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也是无能为力的。这样说并不是否认监理人员的作用。工程项目中监理单位的作用是有效的,积极的,每一个工程项目取得的成绩中都凝结着监理人员的智慧与汗水,但监理工程师的作用不是万能的。最近有一种倾向,有的地方工程出了一些问题,建设单位不是调查施工单位的原因,张口第一句就是“你们怎么监理的”这明显地反映了对监理工作认识上的误区。

  目前,工程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建设单位任意压低标价,在利益驱动下施工单位层层转包,大量使用民工。而这些问题仅靠监理单位是解决不了的。监理单位运用监理人员的智慧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项目的管理,决策和控制。施工单位出现的问题,监理工程师主要是通过合同规定的措施及赋予的权力,通过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的形式予以纠正制止。监理单位的服务不是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服务,监理工程师可以针对一些具体问题提出建议,但是施工中的问题必须通过施工单位的努力去解决、纠正。

 建筑监理证有用吗 

  二、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进场后须向项目监理部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报送施工单位项目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年龄、任职、职称、资质)以及特殊作业人员名单(附:岗位证书),并申请开工报告。

  2、施工用各类材料与设备,均需向监理部监理报送样品、材料证明、实验报告和有关技术资料,进场的抽验、复验必须有监理见证取样,经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方可使用。

  3、监理工程师对每道工序的操作及质量进行巡视、旁站、检测等监理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在每道工序的操作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于每一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互检,并进行报验,将自检资料及测试资料送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认真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并将隐蔽自检资料送交监理工程师审验。

  5、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试验、检测、调试报告。

  6、现场出现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不得瞒着监理工程师自行处理。

  7、监理工程师具有事前介入权,事中检查权,事后验收权,质量认证和否决权,以及经济签认权。

  8、施工单位应遵守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如有异议时,应提出书面申述,否则监理工程师可以不承认该部分工作量。

  9、每月完成工作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逾期不进行申报的,监理工程师不再受理,监理工程师收到报告后,七日内完成复算工作,总监签认后报业主付工程款。

  10、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按规定上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将协助施工单位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11、施工单位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过认真自检,认为符合交工条件时,可向项目监理部提交验收申请,经项目监理部复验认可后,转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12、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七天,应将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建筑监理证肯定是有用的,可以在施工的时候进行监理等工作,以此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这点大家不用担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建筑监理证有用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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