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安全帽对比回应,工程安全的制度规则是怎么规定的

2019-04-18 10: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建筑工程工地上,对于施工人员来说,安全帽是每个人不可或缺的一项保护工具,而我国对于安全帽的生产标准也有着严格的要求,而工程安全的制度是为了保证施工环境的安全以及保障施工者的生命,今天就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近日一段工人和领导安全帽对比的视频热传。在视频中,两个安全帽相碰,一线工人的黄色安全帽像蛋壳一般,被直接撞碎,而另一顶红色帽子安然无恙。该起事件一出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热议,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安全帽对比回应,工程安全的制度规则是怎么规定的,安全要求与安全禁令是什么?

  一、安全帽对比回应,工程安全的制度规则是怎么规定的

安全帽对比回应,工程安全的制度规则是怎么规定的

  1、安全制度

  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安全措施是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或监控的一系列活动,它可以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并创造适宜的施工环境。在施工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的责任人,控制的重点是施工中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责任人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设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统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并监督各项措施的实施。

  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使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坚持“三不放过”、“工前交底和工后讲评”的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期间谨慎小心,杜绝一切侥幸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争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2、安全规则

  凡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喝酒上班,或带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员进入工地。

  使用梯子不能缺挡,不可垫高使用,梯脚要有防滑措施,超过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监护人,严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业,人字梯中间要有绳子扣牢。

  使用移动电动工具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高空作业时要扎安全带、戴安全帽、脚手架外挂安全网封闭施工。

  现场临时用电,电箱要保持完好无损,损伤的电气元器件必须及时更换。

  照明动力要分开,并有二级保护,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严禁乱接乱拖,一闸多机。

  拆除的材料不得乱扔,作业下方派人监护。

  现场临时电源线应采用橡皮电缆线,禁止使用塑料花线,禁止使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设备的防护装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轮切割机,设备外壳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施工设备要加强现场的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率,禁止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堆放整齐,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施工现场动用电火焊,在作业区周围清除易燃物品,作业后要检查,杜绝火种,以免留下后患。

  服从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二、工程安全的要求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包括化工施工和矿山施工以及其他行业施工)是事故风险较高的行业,政府对建筑安全问题极为重视,并制定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设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建筑工程的管理力度加大并要求所有建筑工程从建设单位到分包单位配备安全员,并要求对施工作业人员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厂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特殊工种和高危岗位的工作人员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考试后持证上岗。

  三、工程安全的禁令是什么

  2011年1月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24号令,发布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

  1、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2、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3、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6、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7、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9、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看到这里,找法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知识了,施工安全是建筑工地上最不应该忽视的问题,而某些建设工程为了追求效率,就忽视了安全问题,因此发生了安全事故。好了以上就是安全帽对比回应,工程安全的制度规则是怎么规定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426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招投标法实施细则是如何规定的?
制定《条例》的意义 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推进招标采购制度的实施,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节约公共采购资金,保证采购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招标采购方式的广泛应用,招标投标活动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些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搞权钱交易,使工程建设和其他公共采购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灾区;一些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相互串通,围标串标,严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破坏公平竞争。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已有的规定,同时也有相关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认真总结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制定出台配套行政法规,将法律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充实完善有关规定,进一步筑牢工程建设和其他公共采购领域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屏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是必要的。制定出台《条例》,是落实中央部署、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解决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促进公平竞争、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