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即将被法院执行拍卖,却又突然冒出个人说房子已经签协议卖掉,卖给他了。由于只有买卖协议而没有过户,近日,法院驳回了"新房主"的异议,继续执行拍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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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们在调查中发现,房屋登记户主一直是刘先生,从未变更过,而刘先生与孙女士签订的合同,只有双方的签字,并没有第三人作证。
家住昌邑的马先生说,他从来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份协议。协议也可能是他和刘先生产生纠纷以后,对方和孙女士故意假造的。他觉得这份协议的证明力很有限。
而法院认为,孙女士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她与刘先生有转让房产的合同,但房产没有进行过户,房产仍属刘先生所有,遂继续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