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丰台区的程先生打算写一些诸如“与开发商斗法36计”、“购房历险记”之类的文章,来纪念自己奇特的购房经历。程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告他违约的官司,目前仍在丰台法院审理之中,如果败诉,他将蒙受两百余万元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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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形式公证时,因缺乏双方的协议书而无法完成。
幸亏程先生多了个心眼,从2009年11月起,他要求交款而售楼员以各种理由拒绝收款时,他就开始把双方的对话录音。由于担心开发商会在诉讼中拒绝承认录音中的人系其员工,程先生先揪住该售楼员,然后报警称被其诈骗,警方出警后,确定该售楼员属开发商工作人员。
在开发商以程先生逾期未付款,已构成违约为由,向丰台法院起诉程先生后,程先生向法院提交了时间跨度达5个月的多份录音,以证明他想交款,而开发商不收钱。对这些录音,开发商承认声音是其工作人员的,但拒绝承认录音的内容是不让程先生交钱。开发商的代理人还表示,程先生是炒房客,自己资金紧张才迟迟未付房款。本报将关注法院对此案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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