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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样的

2021-05-0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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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许多人买房时并不是全款购房,并不能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而是选择贷款购房,日后再分期还款。当人们买房贷款时,人们的住房公积金就派上用场了。因为各地政策与规定的不同,贷款额度也不相同。那么,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样的

  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可贷额度=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倍(目前我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倍数定为15倍)。

  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平均数,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合计数/月数。

  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元。

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样的

  二、不予贷款的情形

  职工申请贷款应当符合个人信用审查标准。对申请人(包括配偶、共有权人、共同还款承诺人)经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等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贷款:

  1、个人贷款或信用卡逾期所欠款项尚未还清;

  2、近24个月内存在单张信用卡(单笔个人贷款)连续3期(含)以上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的;

  3、近5年内因信用不良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近3年内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

  5、列入杭州市失信“黑名单”3年内的。

  其中对信用卡逾期记录系因未缴纳年费所致,且无任何交易记录的,或因助学贷款所致的情形,申请人可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签署按时还款承诺书后,准予贷款。

  职工征信报告中有信用卡显示为冻结或呆账状态的,需职工解除冻结或消除呆账,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根据征信审查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法律咨询:

  网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会影响贷款额度吗?

  律师:会有影响。贷款额度就是通过与余额挂钩计算出来的。

​  以上便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样的内容。浙江省政策规定了明确的贷款额度计算方法,与您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挂钩。您通过贷款计算公式和您的余额情况,就可以计算出您的贷款额度。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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