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直属各公司:
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征地拆迁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征地拆迁的实施意见
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六月)
北京良乡高教园区(以下简称高教园区)是全市的重点工程和我区的重点建设项目。随着高教园区各项工作的不断进展,园区的征地拆迁工作已提到重要议事日程。高教园区征地拆迁工作拆迁量大、任务艰巨,关系到园区的进一步发展,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做好高教园区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号)、《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4号)、《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14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高教园区建设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分中心(以下简称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为高教园区征地主体
区政府授权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作为土地一级开发主体,负责园区土地一级开发。由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牵头,协调区有关部门办理高教园区前期征地手续。包括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征地手续,协调区发改委向市发改委申请立项批复等。房山规划分局向市规划委申请统一办理规划意见书后,再按项目由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分批办理征地手续。
二、确定园区土地供应方式,实行有序供地
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作为园区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分批将园区土地征为国有土地后,实施安置补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以划拨方式向入驻园区的院校供应土地。对高教园区内的经营性用地,由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取得的土地收益用于补偿高教园区土地一级开发的费用。
三、制定园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保护农民切身利益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高教园区实际,制定《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作为高教园区征地补偿的依据。征地拆迁补偿要保护和解决好农民的切身利益,确保高教园区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对高教园区范围内未被征用的土地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
在取得市有关部门征地批复前,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为避免给今后的拆迁补偿带来困难,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根据土地性质和现状以租赁方式对未征用、能种植的土地实施租赁,同时对地上物进行清点,依据有关规定作价补偿。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与相关村委会签定土地租赁协议,取得园区的短期土地经营权,由农村集体按照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教园区管委会)的安排,做到有计划的耕种,以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明确拆迁主体,共同实施拆迁工作
按照“谁征地、谁拆迁”的原则实施拆迁安置工作。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作为拆迁主体办理拆迁手续,负责拆迁工作,良乡镇和长阳镇作为拆迁责任人要全力配合,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六、经营性土地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园区建设
对高教园区范围内进行经营性开发的项目用地,采取市场方式确定建设单位。对于高教园区生活区的施工建设,以及对农民住宅区的开发建设,均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开发商,取得的土地收益用于平衡高教园区的开发建设资金。
七、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为确保高教园区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征地拆迁指挥部(名单附后),负责高教园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附件: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征地拆迁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总 指 挥:陈 永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高教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高培军 区长助理、高教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任振秋 区国土房管局局长
吴会杰 长阳镇党委书记
赵东升 良乡镇镇长
成 员:崔 山 区发改委主任
段维鹏 区建委主任
张 英 区市政管委主任
孙 钫 房山公安分局局长
夏林茂 房山规划分局局长
高维魁 区财政局局长
隗功勋 区环保局局长
翟瑞元 房山公路分局局长
杨建忠 区水资源局局长
谭中生 区劳动保障局局长
刘胜国 区民政局局长
王华鑫 房山工商分局局长
顾金锁 区林业局局长
韩晓明 区信访办主任
栗国清 区人防办主任
庞 江 区经管站站长
于明振 区燃气开发中心主任
孙 泽 区广电中心主任
胡玉富 高教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北京良乡高
教园区建设发展公司经理
李昌俊 歌华有限公司房山分公司经理
刘大龙 房山供电公司经理
崔京龙 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李红林 区电信局副局长
李发祥 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副主任
周宗信 高教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曹 磊 高教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晋陵 长阳农场主任
杨丽军 新世纪大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总经理
李进峰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
侯光明 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
李 因 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
谢志华 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
指挥部下设1个办公室、5个工作组和2个分指挥。
(一)办公室,设在区国土房管局。
职责:负责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实施。
主 任:崔京龙(兼)
副主任:周宗信(兼)
李发祥(兼)
于德华 良乡镇副镇长
杨生军 长阳镇副镇长
成 员:李万海 高教园区管委会工程师
谢春来 区国土房管局拆迁科科长
李书琴 区国土房管局执法监察科负责人
李建国 区劳动保障局劳动力管理科科长
张文祥 区民政局退伍军人就业安置科科长
郭 伟 区林业局林政科科长
魏书萍 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工作人员
赵振东 良乡镇城建办主任
赵福英 良乡镇村建科科长
王永常 长阳镇村建科科长
周镇东 长阳镇村建科副科长
俞燕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基建处处长
李和章 北京理工大学校长助理、良乡校区主任
田士合 首都师范大学良乡校区副处长
于子福 北京工商大学基建处处长
(二)五个工作组。
1.项目征地组。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房山规划分局、区国土房管局、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高教园区管委会。
职责:负责园区征地手续的办理。区国土房管局负责向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报批手续。区发改委负责向市发改委申请办理立项批复。房山规划分局负责向市规委办理规划批准文件。高教园区管委会负责提供前期相关手续,协助办理征地手续,联系高校协调关系。具体项目的征地手续由小组成员共同协商解决。
2.拆迁安置组。
成员单位:区国土房管局、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房山规划分局、良乡镇、长阳镇、高教园区管委会。
职责:负责园区拆迁安置工作。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是拆迁主体,良乡镇、长阳镇是拆迁责任人。
3.工程招投标组。
成员单位:区建委、区市政管委、区国土房管局、高教园区管委会。
职责:负责园区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4.就业安置组。
成员单位: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房山
公安分局、良乡镇、长阳镇。
职责:依据国家相关就业安置政策,制定园区就业安置方案,负责村民的就业安置工作。
5.政策宣传组。
成员单位:区法制办、区国土房管局、区信访办、良乡镇、长阳镇。
职责:负责宣传土地、拆迁安置、就业相关政策,接待村民的咨询,解答相关政策和问题。
(三)两个分指挥部。
职责:具体负责高教园区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工作。协助进行地上物清点,实施安置补偿,对辖区内被拆迁人进行动员和思想工作,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1.高教园区征地拆迁良乡地域分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政 委:刘欣国 区委常委、良乡卫星城建管委主
任、良乡镇党委书记
指 挥:赵东升 良乡镇镇长
常务副政委:胡淑苹 良乡地区办事处主任
其他成员(略)
2.高教园区征地拆迁长阳地域分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政 委:吴会杰 长阳镇党委书记
指 挥:李 军 长阳镇镇长
其他成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