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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征地拆迁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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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6 10:38
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直属各公司: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征地拆迁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二○○四年七月十九日关于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征地拆迁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直属各公司:

  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征地拆迁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征地拆迁的实施意见

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六月)

  北京良乡高教园区(以下简称高教园区)是全市的重点工程和我区的重点建设项目。随着高教园区各项工作的不断进展,园区的征地拆迁工作已提到重要议事日程。高教园区征地拆迁工作拆迁量大、任务艰巨,关系到园区的进一步发展,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做好高教园区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号)、《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4号)、《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14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高教园区建设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分中心(以下简称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为高教园区征地主体

  区政府授权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作为土地一级开发主体,负责园区土地一级开发。由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牵头,协调区有关部门办理高教园区前期征地手续。包括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征地手续,协调区发改委向市发改委申请立项批复等。房山规划分局向市规划委申请统一办理规划意见书后,再按项目由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分批办理征地手续。

  二、确定园区土地供应方式,实行有序供地

  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作为园区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分批将园区土地征为国有土地后,实施安置补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以划拨方式向入驻园区的院校供应土地。对高教园区内的经营性用地,由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取得的土地收益用于补偿高教园区土地一级开发的费用。

  三、制定园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保护农民切身利益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高教园区实际,制定《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作为高教园区征地补偿的依据。征地拆迁补偿要保护和解决好农民的切身利益,确保高教园区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对高教园区范围内未被征用的土地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

  在取得市有关部门征地批复前,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为避免给今后的拆迁补偿带来困难,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根据土地性质和现状以租赁方式对未征用、能种植的土地实施租赁,同时对地上物进行清点,依据有关规定作价补偿。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与相关村委会签定土地租赁协议,取得园区的短期土地经营权,由农村集体按照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教园区管委会)的安排,做到有计划的耕种,以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明确拆迁主体,共同实施拆迁工作

  按照“谁征地、谁拆迁”的原则实施拆迁安置工作。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作为拆迁主体办理拆迁手续,负责拆迁工作,良乡镇和长阳镇作为拆迁责任人要全力配合,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六、经营性土地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园区建设

  对高教园区范围内进行经营性开发的项目用地,采取市场方式确定建设单位。对于高教园区生活区的施工建设,以及对农民住宅区的开发建设,均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开发商,取得的土地收益用于平衡高教园区的开发建设资金。

  七、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为确保高教园区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征地拆迁指挥部(名单附后),负责高教园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附件: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征地拆迁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总 指 挥:陈 永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高教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高培军 区长助理、高教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任振秋 区国土房管局局长

  吴会杰 长阳镇党委书记

  赵东升 良乡镇镇长

  成 员:崔 山 区发改委主任

  段维鹏 区建委主任

  张 英 区市政管委主任

  孙 钫 房山公安分局局长

  夏林茂 房山规划分局局长

  高维魁 区财政局局长

  隗功勋 区环保局局长

  翟瑞元 房山公路分局局长

  杨建忠 区水资源局局长

  谭中生 区劳动保障局局长

  刘胜国 区民政局局长

  王华鑫 房山工商分局局长

  顾金锁 区林业局局长

  韩晓明 区信访办主任

  栗国清 区人防办主任

  庞 江 区经管站站长

  于明振 区燃气开发中心主任

  孙 泽 区广电中心主任

  胡玉富 高教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北京良乡高

  教园区建设发展公司经理

  李昌俊 歌华有限公司房山分公司经理

  刘大龙 房山供电公司经理

  崔京龙 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李红林 区电信局副局长

  李发祥 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副主任

  周宗信 高教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曹 磊 高教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晋陵 长阳农场主任

  杨丽军 新世纪大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总经理

  李进峰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

  侯光明 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

  李 因 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

  谢志华 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

  指挥部下设1个办公室、5个工作组和2个分指挥。

  (一)办公室,设在区国土房管局。

  职责:负责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实施。

  主 任:崔京龙(兼)

  副主任:周宗信(兼)

  李发祥(兼)

  于德华 良乡镇副镇长

  杨生军 长阳镇副镇长

  成 员:李万海 高教园区管委会工程师

  谢春来 区国土房管局拆迁科科长

  李书琴 区国土房管局执法监察科负责人

  李建国 区劳动保障局劳动力管理科科长

  张文祥 区民政局退伍军人就业安置科科长

  郭 伟 区林业局林政科科长

  魏书萍 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工作人员

  赵振东 良乡镇城建办主任

  赵福英 良乡镇村建科科长

  王永常 长阳镇村建科科长

  周镇东 长阳镇村建科副科长

  俞燕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基建处处长

  李和章 北京理工大学校长助理、良乡校区主任

  田士合 首都师范大学良乡校区副处长

  于子福 北京工商大学基建处处长

  (二)五个工作组。

  1.项目征地组。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房山规划分局、区国土房管局、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高教园区管委会。

  职责:负责园区征地手续的办理。区国土房管局负责向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报批手续。区发改委负责向市发改委申请办理立项批复。房山规划分局负责向市规委办理规划批准文件。高教园区管委会负责提供前期相关手续,协助办理征地手续,联系高校协调关系。具体项目的征地手续由小组成员共同协商解决。

  2.拆迁安置组。

  成员单位:区国土房管局、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房山规划分局、良乡镇、长阳镇、高教园区管委会。

  职责:负责园区拆迁安置工作。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是拆迁主体,良乡镇、长阳镇是拆迁责任人。

  3.工程招投标组。

  成员单位:区建委、区市政管委、区国土房管局、高教园区管委会。

  职责:负责园区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4.就业安置组。

  成员单位: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房山

  公安分局、良乡镇、长阳镇。

  职责:依据国家相关就业安置政策,制定园区就业安置方案,负责村民的就业安置工作。

  5.政策宣传组。

  成员单位:区法制办、区国土房管局、区信访办、良乡镇、长阳镇。

  职责:负责宣传土地、拆迁安置、就业相关政策,接待村民的咨询,解答相关政策和问题。

  (三)两个分指挥部。

  职责:具体负责高教园区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工作。协助进行地上物清点,实施安置补偿,对辖区内被拆迁人进行动员和思想工作,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1.高教园区征地拆迁良乡地域分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政 委:刘欣国 区委常委、良乡卫星城建管委主

  任、良乡镇党委书记

  指 挥:赵东升 良乡镇镇长

  常务副政委:胡淑苹 良乡地区办事处主任

  其他成员(略)

  2.高教园区征地拆迁长阳地域分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政 委:吴会杰 长阳镇党委书记

  指 挥:李 军 长阳镇镇长

  其他成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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