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业局:
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地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省已建湿地自然保护区33个,面积289万公顷,很多重要的自然湿地被纳入保护范围。同时,我省湿地保护管理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扩大湿地面积,对自然湿地实施抢救性保护将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湿地保护的重要任务。请各地按照通知精神,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有序发展和建设湿地公园,切实改善区域湿地生态环境,发挥湿地的多种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