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
2002年,市政府根据二连边防大队建设新营房用地需求,以《关于边防大队申请划拨建设用地的批复》(二政字[2002]14号)文件同意为二连边防大队在位于北环路北、友谊路东位置划拨10000平方米土地,用于新营房建设。但在实际开工建设二连边防大队新营房时,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将其改建在位于乌珠穆沁街北、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家属楼西位置,实际建设用地12000平方米,请你局给予办理二连边防大队建设用地位置变更手续,并增加划拨用地2000平方米。
特此批复
二OO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