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房改办:
你办《关于一九九九年成本价售房价格请示》(门房改办发〔1999〕00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从1999年1月1日起,出售公有住宅楼房取消标准价,一律实行成本价。
二、同意你区1999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成本价为每建筑平方米1179元。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