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市容市政委、区规划局、公安静安分局、区市政配套局等4部门共同拟订的《关于对本区临时占路亭(棚)设置实施规划控制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1.全区现有临时占路亭棚分布图
2.全区临时占路设亭中远期规划控制示意图
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关于本区临时占路亭(棚)设置实施规划控制的意见
为使我区临时占路亭(棚)的设置更趋合理、规范,城市道路更加畅通、有序,经济、社会和环境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临时占路亭(棚)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要对本区临时占路亭(棚)的设置实施规划控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近期规划控制(2002年至2005年)
1.设亭总量控制
我区现有各类占路设亭281个,根据我区区域道路的实际情况和目前临时占路设亭的现状,要对我区的临时占路设亭实施总量控制。近期内,区域道路的临时占路设亭的最高数量应控制在260个以内。
2.设亭种类控制
为确保我区临时占路设亭总量得到控制,要对临时占路设亭实施种类控制。近期内,对现有占路设亭的种类,原则上不再增加;对确有必要临时占路设亭的,应在规划控制的范围内从严审批。
现有临时占路设亭种类如下:
东方书报亭、公安值勤亭、公安治安亭、机动车管理亭、非机动车管理亭、民政福利彩票亭、体育彩票亭、公交调度亭、牛奶发放亭、景观售货亭以及社会其他亭等。
3.设亭范围控制
下列为占路设亭的重点控制范围,除此之外不再增加(市政建设特殊需要除外)。
⑴被列为市级交通重点区域的范围:
延安中路、延安西路以北,北京西路以南,成都北路以西,乌鲁木齐北路以东的区域内道路。
⑵被列为市级交通主干道的范围(重点区域之外):
石门二路(北京西路-新闸路)
武宁南路(万航渡路-长寿路)
江宁路(北京西路-安远路)
陕西北路(北京西路-新闸路)
华山路(延安西路-镇宁路)
常熟路(长乐路-华山路)
成都北路(南苏州路-北京西路)
⑶人行道宽度不足3.5米的道路。
4.设亭密度控制
为避免同一路段设亭密度过高,影响我区的交通和市容,对区域道路的临时占路设亭应实施密度控制。凡是种类和功能相同的亭(棚),在同一路段上设置,密度控制为1个;种类和功能不同的亭(棚),在同一路段上设置,密度控制为2个。
现有各类占路设亭应按照近期规划控制的要求逐步进行调整。具体由区市容市政委、区规划局、公安静安分局、区市政配套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中远期规划控制(2006年至2012年)
我区临时占路设亭应围绕双高区发展战略,结合旧区改造、零星拔点改造、绿地建设等规划,实行中远期规划控制,尽可能减少临时占路设亭的数量。
1.因公务活动需要设置的占路亭(棚),如公安值勤亭、公安治安亭等,应逐步调整到沿街固定建筑物内,逐步消除这类占路设亭。
2.对纯经营性的占路设亭,如景观售货亭、社会单位和个人设亭等,要逐步予以消除,对其经营者应通过其他劳动就业渠道进行就业安置。
3.对兼具公益性、经营性的占路设亭,如民政福利彩票亭、体育彩票亭等,应将其功能逐步移入沿街商店,通过租柜台的形式解决,逐步消除这类占路设亭。
4.对机动车管理亭,应通过逐步消除机动车占路停车场,予以消除。
5.对东方书报亭,应合理调整东方书报亭的布局,适当扩大东方书报亭服务半径,服务半径可调整为500米左右,与3000平方米的绿地建设相配套,逐步减少这类占路设亭。
通过对我区临时占路设亭的中远期规划进行导向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使全区临时占路设亭的总量控制在50个左右,从根本上改变我区占路设亭的现有状况,从而使我区的交通更畅通,市容更有序,环境更优美。
上海市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静安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局
二○○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