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关兴镇更名的请示》(渝北府文〔2002〕42号)和《关于关兴镇更名有关补充情况的报告》(渝北府文〔2002〕5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关兴镇更名为玉峰山镇,政府驻地由关口迁至玉峰场。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后,其管辖范围不变。
二、搬迁经费自筹解决,其搬迁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