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加速发展,按照政区名称标准化的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决定将扬州市郊区更名为维扬区。更名后,其行政隶属关系、行政管辖范围、区人民政府驻地均不变。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