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西湖东望城市天际线亮灯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西湖东望城市天际线亮灯工程实施方案
“三面云山一面城”是杭州西湖独有的景观特色。为塑造好这一景观,根据市领导关于在9月底前亮化美化西湖东望城市天际线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改善西湖东望城市天际线夜景观,展现杭州新天堂城市形象,推进夜间旅游,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杭州经济的繁荣。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西湖东望城市天际线亮灯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荣坤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城管办主任陈红英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局长陈锦梅、市电力局局长马益民、市工商局副局长郑川、上城区副区长刘志安、下城区副区长胡伟、拱墅区副区长倪政刚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由陈红英兼任办公室主任,金瑞杭、赵美英、韩明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上城、下城、拱墅三区分别成立“西湖东望城市天际线亮灯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由上述各区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各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
(三)工程实施工作技术总顾问为同济大学郝洛西博士。
三、职责分工
(一)市有关单位职责:
亮灯工程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协调,由市级有关单位组织方案审查和批复。
由市城管办、亮灯办牵头,负责组织工程实施、督促设计审批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市工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改造事项的配合与协调;市路灯所负责监控系统的安装建设与维护管理;其他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二)上城、下城、拱墅区政府职责:
1、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2、及时了解工程建设进度并反馈工作情况。
四、工程实施计划
工程实施时间为7月10日—9月30日。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7月10日—7月30日)
1、市政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有关工作,进行工作动员。
2、各区上报工作计划,并对建筑物业主进行动员。
3、同济大学郝洛西博士提交方案总体设计意向图。
4、由市亮灯办组织建筑物业主进行现场踏勘。
(二)方案设计及审查阶段(7月15日—8月25日)
1、依据同济大学的设计方案和对单体建筑物照明改造方式建议,原则上由各建筑物业主自行委托深化设计。必要时由各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提供帮助(区里帮助设计,其设计费由市里统一安排)。
2、方案完成后即交市亮灯办会同市建委设计处组织审查,由市建委批复后组织实施。
(三)施工安装阶段(7月25日—9月25日)
施工和监理单位原则上由业主邀请,要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必要时由各区工程建设指挥部给予协助。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奖励:西湖东望城市天际线亮灯工程应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区夜景亮化工程以奖代拨政策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3〕114号)的有关规定,对建筑物业主单位给予奖励。对列入重要亮灯改造的单位,视同公共部位亮灯处理,即按财政决算后的亮灯工程量补助50%.
(二)定时审批,及时实施。设计完成一批,评审一批,实施一批。市亮灯办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方案审查会。
(三)例会制度:每周二、五下午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程进度、存在问题并协商解决办法。
(四)加强宣传:每周二前,各区将“工作进度表”传真至市亮灯办(传真:87063348),用于编写专门简报,向市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建筑物业主单位通报。
(五)各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做好服务工作。
附件:西湖东望城市天际线相关建筑亮灯工程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