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省、市加强社区建设的要求,北城等6个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开展创建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并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齐抓共管、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经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达到了市上制定的创建社区建设示范街道标准。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江阳区北城、南城、大山坪和龙马潭区红星、莲花池、小市等6个街道办事处为“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希望上述街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好示范带头作用。
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