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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实施意见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6-27 18:10
导读: 市政府目督办: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动我委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03]38号文)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现提出我委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实施

市政府目督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动我委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03]38号文)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现提出我委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管理体制,树立全新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完善管理和服务体系,细化管理和服务的具体内容,深化管理和服务的手段、方法,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效率、质量,按照“三新”、“三最”的要求,促进我市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措施

  (一)建立高效的服务流程

  1、整合部门职能,明确工作职责。继续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咨询、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理顺处室分工,整合处室职能,明确各内设机构职责及负责人分工,建立横竖分明的职能分工体系。

  2、制定职位职责说明。调整整合职能,遵循以职定责、按岗设人的原则,制定《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公务员职位职责说明》,明确工作人员素质及能力要求,将担负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具体的工作项目,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各个岗位的职位关系、职责范围、承担责任、服务标准等,使职位职责设置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干部的录用、考核、奖惩、培训和管理提供依据。

  3、优化部门办事程序,明确规范化服务标准。通过简化、合并、集中和归类,优化办事流程,使各处室进一步明确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处室之间内部协作沟通机制,制定《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导引图》。

  (二)建立民主科学的行政决策机制

  1、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制度和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议事、决策的规则及程序,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集中集体的智慧,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建立合法的、科学的决策机制。

  2、建立行政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反映群众呼声,使决策体现民情民意。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纸和公告栏,公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群众参与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3、建立行政决策责任制。对违反决策程序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行政管理制度,大力规范行政行为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公示制度。促进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申请文书格式化、申请条件法定化、审批程序制度化、告知事项书面化。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度和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将审批责任落实到审批的各个环节及具体的办理人或签字人。规范审批流程,按照审批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加强审批监督,开通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各种监督渠道。

  2、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收费制度,行政收费必须有法可依,要有明确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收费要按照法定程序,出具收费凭证;公示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加强收费行为的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

  (四)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1、公开政务信息,透明办事程序。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办法,通过成都市党政网、社会公众网和成都建设信息网以及新闻媒体适时对外公布本委政务信息。将本委负责的行政审批项目、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示范文本等准确、及时地公示。

  2、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建立并完善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立反馈渠道和申诉机制。

  (五)建设便民服务机制,全面建立高效政务服务体系

  1、强化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

  2、实行职位代理制度,全面实施人员外出时的职位代理,方便群众办事,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推动机关工作从经验管理向程序化、规范化管理转变。

  3、推行告知服务制和首问责任制。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防止行政越权和不作为现象的发生。全面推行告知服务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首问责任制,凡处室之间和处室内部需要协调办理的事项,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和衔接。严格追究推诿、扯皮行为的责任。

  4、按照“以电子政务的建设和运用的推进,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管理水平”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电子政务建设与机关各项工作的紧密结合,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按照资源共享、服务公众的要求,进行电子政务的软硬件建设,改善运行环境和机制,完善成都建设信息网。

  5、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我市建筑市场主体、房地产开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系统。

  (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

  1、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监督,全面建立和推行行政行为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严格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职责范围内应作为而未作为或不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的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对机关各项工作的效能督察,并将督察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设立举报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将投诉及处理的结果纳入绩效评估考核体系。

  (七)实施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体系

  1、将现行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整合为一个统一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

  2、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部门服务标准和公务员的业绩、行政投诉及处理情况、追究行政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绩效考核的结果要与奖惩挂钩,并最终形成一套激励约束机制。

  三、工作步骤、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

  (一)2003年11月底前,机关进行学习动员;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成立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了解、借鉴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责任。

  (二)2003年12月31日前,完成成都市建委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2004年2月底前,完成《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办事流程导引图》和《职位职责说明》。

  (四)2004年4月底前,完成相关配套文件和制度。

  四、切实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我委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在委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市建委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翁大伟同志担任,委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经建同志担任,法规处、办公室、人事处、监审处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法规处,联络员为宋贵才、顾强。

  (二)其他

  1、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承担的工作负责,并要逐项落实承办人员,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2、人事处负责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对内对外的学习宣传;

  3、法规处负责进度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收集、通报;

  4、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内外工作关系和相关硬件设施的设置。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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