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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房管警示:“分期首付”有风险 “零首付”属于违规

2014-04-26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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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广深房管部门发出风险警示分期首付的本质是开发商先垫付,买家再分期还给开发商广州市房管局:分期首付有风险就在各大楼盘争相促销之际,作为主管部门的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博...

  广深房管部门发出风险警示

  “分期首付”的本质是开发商先垫付,买家再分期还给开发商

  广州市房管局:“分期首付”有风险

  就在各大楼盘争相促销之际,作为主管部门的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博称:“开发企业以分期首付促销商品房的行为变相降低了房贷准入标准,但存在借贷安全隐患,请购房人慎重选择以分期首付的方式购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据资料显示,这已经不是广州房管局第一次提醒“分期首付”存在借贷安全隐患。在2012年市场受调控影响进入低迷期时,同样有不少楼盘推出了“分期首付”的方式,房管部门当时也发布公告提醒“预购人不要以分期首付方式购买商品房”。

  而在更早的2008年,广州也出现“一成首付”、“两成首付”等“分期首付”的情况,而那时广州市房管局则是严查低首付的促销行为,认为此举“存在引发类似于美国次贷危机的风险”,在当年五一假期的巡查中还勒令叫停了三个楼盘的“分期首付”行为。

  深圳市规土委:“零首付”属于违规

  深圳市规土委近日也向市民发出购房风险提示。称针对近期有地产中介机构公开打出的“零首付”广告,提示市民“零首付”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的相关规定,是一种违规行为,消费者不仅可能因此蒙受经济损失,而且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深圳市规土委还提醒市民,消费者对“零首付”购房服务需冷静对待,从风险上来说,“零首付”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购房者资金短缺问题,还须借助于首付款高息垫付、虚高评估价骗贷等非常规操作实现,从而大大增加消费者贷款利息及按揭月供款的负担。

  业界提醒:“分期首付”实非降价

  经多方了解到,虽然目前尚未发生因为“分期首付”或者“零首付”导致的违约事件。但这一方式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业内人士提醒,选择类似首付方式购房的买家,还是需要对资金能力有个把控,否则将会带来很多麻烦。

  某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先生认为,对于购房者而言,需要留意的是后续款项的支付。“分期首付”并非降价,更不是减免首付款,其本质是在开发商垫付之后再分期还给开发商,因此需要购房者认真推敲合同内容,同时还得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判断是否满足开发商提出的要求。而如果自身资金实力有限,则应该放弃置业计划,以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剩余的首付款而违约。

  而对于开发商而言,在垫首付这一时间段内,对开发商资金链的要求更为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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