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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怎样

2021-07-31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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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自古以来都是老百姓很重视的一项资源,受到各国国情和文化的影响,世界各国的土地制度是有所差异的,作为世界上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归属于国家和集体的。那么临时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怎样?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临时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怎样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

  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方式

  土地划拨,是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我国物权法规定,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3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包括: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上述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者通过这种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即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上面的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尽管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但是当事人还是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的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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