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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继承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2021-07-30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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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房子这边的内容,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比较熟悉又陌生的,办理房产公证,一般有几种不同的类型,产权人需要根据不同的公证类型,携带对应的材料去国家公证机关进行公证。那么房产遗嘱继承需要公证处公证吗?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房产遗嘱继承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公证是继承房产、办理房产过户的必要条件。

  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

  1、自书遗嘱

  2、代书遗嘱;

  3、录音形式立的遗嘱;

  4、口头遗嘱;

  二、房产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三、公证房产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上面的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公证是继承房产、办理房产过户的必要条件。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的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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