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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补偿款怎样发

2021-07-12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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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征地补偿款,其实有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集体分配的。那么占地补偿款怎么发?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占地补偿款怎么发

  征地补偿款,其实有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集体分配的。

  二、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补偿内容一般包括: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三、拆迁程序违法是怎样的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给被征收人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土地不明不白被强征,房屋不明不白被强拆,而一旦打起官司来,相关部门推脱的一干二净,谁都跟这事儿没关系,最后落得个不靠谱的机构来顶包,加大了被征收人的维权成本。

  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

  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征用土地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这两条所规范的是征用土地公告的时间和内容。

  上面的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拆迁补偿方案出来后有公示期,被拆迁人可以在公示期提出异议。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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