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谢女士称,其住楼房一层,2008年7月20日,她发现家中卫生间墙壁漏水,开始时她误认为墙壁上的水是洗澡时产生的蒸气。7月26日她才发现水是从自家正上方的二层屋内漏下。当时二楼房屋业主不在家,谢女士马上与物业公司取得了联系。物业公司多次通知该业主,谢女士自己也打电话与业主沟通,但该业主根本不予理睬。后谢女士与物业公司负责人一起到楼上住户家中的卫生间查看,发现温泉管水龙头没有关,卫生间内积水很深,积水从地板渗入楼下谢女士家的卫生间内,造成谢女士家卫生间房顶漏水,灰顶脱落,浴霸电机短路损坏。但是楼上住户一直未对问题予以解决,2009年3月20日,楼上住户开始装修房屋,造成谢女士家厨房也开始漏水。谢女士无奈,只得一纸诉状将该住户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00多元。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