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买夫妻共有二手房需谨慎 要两人同时签字

2012-12-11 21: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本报讯(记者王殿学通讯员周红张婷婷)昨日,海淀法院公布了二手房买卖中容易出现的误区,提醒消费者特殊要求一定书面约定,购买夫妻共有房屋,应要求售房的夫妻共同签字。网签“低价合同”不能避税王先生购买了张女士一套价格300万元的三居室,约定由王先生支付全部税

      本报讯(记者王殿学通讯员周红张婷婷)昨日,海淀法院公布了二手房买卖中容易出现的误区,提醒消费者特殊要求一定书面约定,购买夫妻共有房屋,应要求售房的夫妻共同签字。

      网签“低价合同”不能避税

      王先生购买了张女士一套价格300万元的三居室,约定由王先生支付全部税款。为避税,双方约定网签合同时将房价降为120万元。但事后张女士“反悔”,要求按照购房款全额纳税,王先生诉至法院。

      海淀法院认为,低报房价避税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行为无效,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特殊要求写入合同

      徐女士来自外地,户口为单位的北京集体户口。徐女士称通过中介购房时要求能将户口迁入所购房屋。事后,徐女士得知其购买的房屋没有在公安局户籍科备案,无法迁入户口。徐女士起诉中介违反落户承诺,中介公司则称根本没有这个承诺。

      海淀法院认为,徐女士没有证据证明中介公司的承诺,驳回其诉求,并建议,购买房屋时,如有落户等特殊要求,应在书面合同中体现。

      夫妻售共有房应一同签字

      陈女士卖房时,丈夫宋先生在场,但没有签字。卖房后,宋先生起诉陈女士和购房人阮先生,称卖房未经他同意,合同无效。案件审理时,中介公司作证宋先生对卖房知情,并且没有异议。

      海淀法院驳回了宋先生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夫或妻在出售共有的房屋前应当征得对方同意,所购房屋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要求对方两人全部签字认可合同。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926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