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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集资建房

2012-12-1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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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个人集资对象志同道合者,这是基本性。个人集资建房团队不能贪多,什么人都参加,那是不可行。就如深圳,个人集资对象介定还是较模糊。温州的个人集资建房者量定是:应该大专以上学历,在温州工作2年以上,拥有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营销、管理人才或具有相当职称的技

  个人集资对象

  志同道合者,这是基本性。个人集资建房团队不能贪多,什么人都参加,那是不可行。

  就如深圳,个人集资对象介定还是较模糊。

  温州的个人集资建房者量定是:“应该大专以上学历,在温州工作2年以上,拥有部门经理以

  上职务的营销、管理人才或具有相当职称的技术人才”。报名参加者绝大部分是发起人所在营销

  协会的会员。

  温州人的“抱团”思想,比之深圳人相互之间的陌生感,更方便操作。

  一弘认为深圳个人集资对象:还是以熟悉小团队模式进行为佳。

  █模式一:参加拍卖烂尾楼?

  以前深圳个人集资建房发起之一林立人等,总是试想通过拍卖烂楼来完成他们的购房愿望。

  如参加了“中南大厦”、“蔡屋围”等多处房地产的拍卖,但都没有成功。主要是拍卖房产的价

  格与他们有着较大的心里价差,团队决策意见不统一。

  一弘认为:烂尾楼虽存在快速完工,政府也支持,但大部分烂尾楼户型落后,没有花园,不

  能满足置业居家的要求。

  █模式二:直接到市场拿地?

  温州直接到市场拿地的模式,改变了北京、深圳、南京等地的个人集资团队转变思路。

  到市场拿地,从政府角度考虑,其实没有什么大问题。毕竟个人集资团队目的只是想将房价

  降下来,政府该收取的地款还是收了。

  问题从市场拿地开发模式,与现行的销售管理制度冲突。一旦取得预售证,所有房源必须公

  开,是否保证所有参加者得到房产,是一个问题。除非低调处理,但不大可能。个人集资建房肯

  定引起大家的关注。

  一弘认为:深圳土地供应基本集中在关外。个人集资团队必须有明确拿地方向,太偏太远不

  大适合大家安居乐业的想法。

  林立人称可以到周边城市惠州、东莞等方面要地,这完全脱离成立集资建房的初衷,变成炒

  楼、炒地行为,这种行为注定不成功。

  █模式三:与开发商合作?

  温州拿地,也不是单纯的个人集资建房行为。他们也与开发商进行合作,合作建房方委托了

  当地一家叫“瑞安正元”的开发商,通过后者在当地政府挂牌出让的地块成功拿地,该公司还将

  负责“代建”,按地价和建筑成本总造价2%收取管理费。

  一弘认为:深圳模式不一定要由开发商拿地,但肯定需要与建筑商合作。

  █集资建房的风险

  主要表现在团队方面。发起人是否有诚信,这对是否能成功起着关键作用。当然,发起人不

  可能是“活雷锋”。温州团队包括赵智强在内的12个发起人作为合作建房的管理团队,包括地价

  在内总造价3%收取管理费。

  风险中的专业问题,我个人认为不是什么大问题。在专业分工之下,房地产开发并非我们想

  象那么难。诸如什么办手续、找施工单位、分房等并不是难事,团队里边若没有专业人仕,可以

  外聘人员啊。

  温州拿地成功,激励了许多地区个人集资购房团队进行跟进。

  深圳作为创新型城市,在房价高企的今天,能否在集资建房方面有所突破,让我们拭目以

  待!

  前几天,一弘与某投资银行沟通,它们称将会从金融方面支持个人集资建房。并请一弘为此

  进行调查,有意者可以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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