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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办房产证就得变更购房合同?

2015-04-2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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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作人员表示,购房合同签署主体变更后基本内容不变,相关义务仍由房产开发中心承担。

  “小区最近在办理房产证,但是要求更改购房合同。”近期,不少伟东新都业主致电本报反映此事,担心合同变更后,相关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相关单位表示,仅变更购房合同签署主体,合同内容基本不变。

  业主:合同变更权益难保障

  孙琦(化名)家住伟东新都四区,她告诉记者,今年3月底小区内贴出通知,要求业主到市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房产开发中心”)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工作人员要求我们上交购房合同,他们再交给济南伟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东置业”),更改合同上的相关内容,不交的话没法办证。”

  孙琦称,她于2007年在该小区购房,购房合同是与房产开发中心签署的,“当时交房时间延期了几个月,合同上约定交房后180个工作日内办证,但是一直到现在才通知办理,因此产生一部分违约金。”她担心合同变更后违约金无法拿到,其他相关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房产开发中心:违约金无法支付

  20日,房产开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伟东新都项目的土地手续及建设手续,均以伟东置业的名义办理,房产开发中心属于联建单位,此次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以对方名义签署的购房合同及相关材料,因此合同的主体需要由房产开发中心变为伟东置业,同时签合同的时间有所变动。

  “楼的大证2009年就办了,也是在伟东置业的名下,后来因一些问题一直协调不成,耽误了办理小证的进度。”上述负责人称,此次办理房产证的范围包括伟东新都二区及四区部分业主,“违约金无法支付,业主如果有异议的话,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随后,伟东置业工作人员表示,购房合同签署主体变更后基本内容不变,相关义务仍由房产开发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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