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借款人与售房商签订的购房意向书、30%以上购房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
(二)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和其它必要的证件;
(三) 房产共有人愿意抵押房产的证明;
(四) 贷款银行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什么是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按季付息,到期结清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一)售房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二)贷款行对售房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售房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三)借款人与售房商签订购房协议,并缴纳30%以上的房款(营业房40%)。
(四)借款人持购房协议、30%购房收据、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向贷款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
(五)经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贷款行代理办妥登记、公证手续后,将款项存入售房商账户(保险采取客户自愿原则),并通知客户取合同和到售房商处办理购房手续。
(六)借款人以后只要每月(每季)20日前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每期应还款额,贷款银行会从借款人账户中自动扣收,到期全部结清。
(七)贷款行代理缴纳契税、领取契证、办妥房地产权证及住房抵押登记手续,收费严格按各有关办理机关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借款人必须提供办理以上手续所需的一切材料。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
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有当地常住房口;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设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30%的存款,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按规定在建设银行交存住房公积金;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贷款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的相关介绍,对于房屋贷款的办理,我们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程序,提前准备相关的证件和资料,了解一下具体的申请方式,同时也要注意根据约定及时的进行还款,对此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